网上建个微信群,声称自己是东宝区食药监局的,拉商户进群学习培训,但需交350元,这是真的吗?21日,记者向东宝区食药监局局长张扞东求证,证实该局从未组织或委托组织任何形式有偿培训活动。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记者展开了调查。
商户:东宝区食药监局收费培训?
21日,不少市民反映,有人自称是东宝区食药监局人员,将商户拉进“东宝区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班”微信群里,要对商户进行新法(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培训,收费350元,通过考试后颁发相应证书。
部门办的培训班在网上进行,如此培训有点悬。
部分商户致电记者,希望能调查清楚后发布。
部门:从未组织或委托组织办班
21日,东宝区食药监局局长张扞东告诉记者,他们从未组织也没有委托组织任何形式有偿培训活动。此前,该局曾接到过此类举报,为此该局在东宝区食药监局官网上进行了郑重声明,内容如下:
“近期,我局接到部分群众举报,称有培训机构以我局名义通知开展网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培训,并收取培训费用。在此,郑重声明:我局从未组织和委托组织任何形式有偿培训活动。同时,我局将保留追究该培训机构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22日,东宝区食药监局在《荆门日报》《荆门晚报》上发布声明,表明态度,澄清事实。
不过,张扞东告诉记者,食品经营户应加强学习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提高依法、规范经营意识,保障食品安全,相关文件也有这方面要求,但学习方式有多种,如自学、店内组织培训、自己请人培训或到第三方培训机构培训等。
培训方:客服擅自冒用部门名义
昨日下午3时许,记者联系上培训方相关人员,对方承认了确有客服冒用东宝区食药监局人员名义拉商户培训的做法,他发现这一错误做法后,立即进行了纠正。
培训方人员自称是一个有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具备为相应商户培训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资格。
至于为何培训方客服自称“我是东宝食药局”,培训方人员解释,他曾过问此事,是客服擅自所为,客服认为以部门的名义有性。
培训方人员告诉记者,东宝辖区的食品商户若交了钱还未培训,且有疑义的,可拿票据到培训方所在地退费。
张扞东告诉记者,昨日下午,培训方相关负责人前往该局,对培训机构客服冒用该局名义的事道歉,并承诺去掉“东宝区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班”微信群名称中的“东宝区”三个字,还将在此群里发公告,说明冒用事实。
张扞东表示,让食品经营户学习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本是好事,但绝不允许任何个人或组织冒用东宝区食药监局名义行事,一旦发现,坚决追责。(记者 王清华 实习生 王雨珊 鲁盈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