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每日新报记者 张家民 日前,河西区检察院对一起两人合伙,共同入户盗窃财物的案件提起公诉,被告人王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3000元。
据了解,王某曾因抢劫罪被判刑,出狱后仍不务正业。2014年10月,王某与老乡刘某重逢,俩人合谋,准备入户盗窃,获取钱财。为了实施盗窃,二人多次到河西区梅江居民区附近踩点,并较终选定一楼的一家住户为盗窃对象。几天后凌晨时分,王某与老乡刘某(另案处理)携带改锥等工具到达作案地点。按照计划,由被告人王某望风,刘某采用剪断防护栏钻窗入室的手段,进入被害人家中,窃取现金及两部手机,共计价值人民币5800元。二人盗窃成功后迅速逃逸,但王某较终被民警抓获。
据河西区检察院介绍,临近春节,盗窃分子蠢蠢欲动。因此提醒市民切勿放松警惕,出门时务必仔细检查门窗,特别是在低层的住户,在检查门锁窗锁的同时还要加固防护栏,避免给盗窃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