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张泉薇)1月31日,济宁市环保局官方微博通报了鲁抗医药涉嫌环保违法问题的调查结果。通报表示,经调查,媒体所曝光的鲁抗医药污染问题属实,环保部门已对企业进行罚款,并勒令老厂区搬迁,企业相关责任人也受到处理。
济宁市环保局发布的通报中提到,对于鲁抗医药排污所造成的异味扰民问题,环保部门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已按上限进行了处罚”。记者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具体条例发现,对“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向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或者其他含有有毒物质气体”这一情节的处罚规定为“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如果是按照这个标准进行罚款,可以说,对于鲁抗医药这样的大型国企和上市公司来说,这个违法成本确实很低。”一位不愿具名的制药行业人士认为,鲁抗医药多次在环保方面被点名,或因“历次处罚都没有触及痛点。”
据统计,鲁抗医药此前曾因环保问题多次遭罚,2014年全年,该企业留下的环保违规记录达7次之多;2013年,在环保部针对医药制造企业采取的专项督察行动中,曾经对18家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企业予以挂牌督办,鲁抗医药名列其中。当时,企业涉及的问题包括“存在兽药生产线未经竣工环保验收擅自投产”,“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未拆迁到位”,“未按环评要求建成项目需要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精馏残渣等危险废物去向不明”等。
此次处理结果公布之前,业界曾猜测,鲁抗医药或将成为史上较严“新环保法”的首个处理对象,并被处以巨额罚款。新环保法已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通告还对企业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鲁抗医药公司分管副总经理、鲁抗中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赵伟受到行政记过处分,鲁抗中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孙树申受到停职检查、行政记大过处分。鲁抗医药公司其他直接责任人将由企业予以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