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10日获悉,为加快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市政府出台了《荆门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将现有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整合起来。2017年1月起,我市开始实行新的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新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通过建立一个制度覆盖城乡、一个标准适用全员、一个部门服务全程、一个网络贯通全市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和经办服务管理机制,努力实现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的目标,推动全民医保体系健康发展。
经过整合,卫计部门承担的新农合管理职能及人社部门承担的城镇居民医保管理职能合并,统一由人社部门承担。卫计部门有关新农合的机构、编制、人员、经费整体划入人社部门。
机构整合后至新制度运行前,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实行统一管理、分别运行、独立核算。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将覆盖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考虑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筹资标准差距较大,将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过渡,逐步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参保缴费统一标准。参保人员就医适用同一待遇享受等待期和起付标准。
目前,全市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已进入整合机构、理顺职能,归并基金、对接信息阶段。(记者周围 通讯员郭后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