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县已经关闭了12处采矿区;对20多起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进行处罚;实施矿山植被恢复治理项目13个。”8月11日,在京山县国土资源局,县矿山综合整治办公室主任廖国雄向记者介绍。
在武荆高速连接线附近的矿区,记者看到路口砌有3个大水泥墩,切断了石料运输车通道。但裸露的山体仍触目惊心,附近的矿尘污染还很严重。位于京绿公路的马刨泉矿区,非法开采现象屡禁不止。针对这些问题,京山县及时采取措施,出台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整改方案。
为了改变矿产资源违规开采导致的资源浪费、环境破坏、税费流失、事故多发等问题,京山县从2013年开始,组建“道路超限超载治理、盗采矿产资源打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新设采矿权出让和办证、责任追究、信访维稳”六个工作专班,对全县76家矿山企业进行综合整治。通过强制措施,关闭了12家矿山企业。下一步准备把基本情况达标的64家矿山企业整合压缩为49家。在矿权出让上,一律采取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截至目前,全县已公开挂牌出让16个矿区,已签订矿权出让协议12个。

在矿产资源开采上,要求企业严格实施“三个一”分层开采,即每个矿权一个法人、一个作业面、一条生产线;在开采规模上,要求企业普通建筑用石料年生产规模必须达到100万吨以上;在清洁生产上,要求企业必须安装全封闭除尘设施;在环境恢复上,严格按照“谁开采、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和“边生产、边治理”要求进行管理。同时,所有矿山企业正式生产前,必须编制环评影响评估报告并通过审查验收。目前,已有4家矿山企业安装全封闭除尘设施。
对非法开采、乱采滥挖、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由国土、安监、环保、林业、水务、公安等部门联合组成专班,对全县矿山实行24小时动态巡查。对一些长期非法生产、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矿山,一方面由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另一方面采取停电、扣押设备、封堵运输通道等措施强制关停。2015年以来,有20多起非法采矿行为被制止和处罚;有12起已经交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有3起已经移送司法机关。
在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上,明确主体责任,设立时间表,逐步恢复治理。经过梳理,全县有113处矿山地质环境亟待恢复。对历史遗留、责任人灭失、强制关闭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涉及49处1166.6亩,由县政府在2017年底统筹规划和恢复治理;对64处在建和生产矿山造成的地质环境问题,由矿山企业在2018年底完成治理恢复。
由于矿山环境恢复工程治理难度大、投入多、见效慢,京山县采取“规划引领、突出重点、分布推进”方式,开展复绿复垦试点先行。目前,全县正在开展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护与恢复治理项目有13个,设计治理面积356.6亩,实际已完成治理面积171.9亩,投资1825.6万元。其中覆土23.46万立方米,植树2.89万棵,种植草坪 12.19万平方米,复垦面积800亩。(记者李小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