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龚昌俊)8月5日,湖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宜昌紧接着召开会议进行了贯彻部署。市委副书记、市长马旭明,副市长刘建新在宜昌分会场出席会议。
马旭明指出,宜昌是全国环保模范城,又是全国重要的环境敏感区,全市各级干部要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市委、市政府将实行突出环境问题领导包案制度,即将出台《生态环保职责清单》和《领导干部生态环保问责办法》,各级干部要迅速行动起来,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将整改突出环境问题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刘建新在部署环境整改工作时要求,对未完成整改的14个问题和市环委会挂牌督办的问题,必须按要求的时间节点落实;对水质不达标的宜昌四个断面、三条河流实施区域限批、限产限排措施;全市将按照责任清单要求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上肩”,加大追责力度,处理一批环保问题整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