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劳模每月不超过1000元 农民劳模每月600元
本网讯(记者高炜、通讯员胡华东)昨日,记者获悉,宜昌2016年省部级困难劳模补助申报工作正式开始,申报工作持续到8月10日。
此次困难补助金申报对象是因工资收入偏低或患重大疾病、遭遇意外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省部级劳模。职工劳模月收入补助标准线为2500元,不足2500元的补足到2500元,较高月补助标准不超过1000元;农民劳模凡经人社部门鉴定,并经县(市、区)级以上工会组织审核确定为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确有困难的,按每人每月 600 元给予生活困难补助;劳模因本人或家属患大病、遭受意外灾害、子女就学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一般补助1000元至4000元。
符合申报条件的省部级困难劳模可向本地、本单位工会申请补助,其中原市属停产、关闭、改制、破产企业的省部级困难劳模可直接向市总工会申请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