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网上帮办 顾梦虹 即时播报 日前,武清区和宝坻区的两位人民教师先后在网上帮办留言,咨询退休事宜。
武清区河北屯小学的孙老师留言称,“5月份接到教办通知,说我已经过了退休年龄,要到教办办理退休手续。可是我的身份证与户口本等证件上的出生日期还差一年才到退休年龄,他们却说要以我档案中的一份入团申请书上的出生日期为准。”
宝坻区九中的张老师日前也因同样的缘故被通知退休,和孙老师一样,他也认为,退休年龄应该依据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出生日期。
了解情况后,记者联系了武清区教育局人事科,一位负责的田老师表示知晓这位孙老师的情况,在教师退休年龄认定方面,他做了详细介绍。

田老师解释说:“首先我们的政策依据是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公安部于2006年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通知明确了‘对个别干部的出生日期,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较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孙老师就属于这个情况,那么在退休年龄认定方面,根据‘较早较先’的原则,他的人事档案中较早形成的材料就是入团志愿书,只要入团申请书里是本人信息,且其他相关信息都是真实的,就可以认定他的出生日期。”田老师表示,孙老师的情况属于极个别的情况,大部分退休教师的人事档案中的出生日期都是一致的。”
记者从武清区教育局了解到,如果当事人想证明入团申请书上的日期是错误的,有两个办法,一是提供出生证明;二是提供户籍登记部门出具的原始户籍资料,且这个资料的形成时间要早于档案当中的较早材料。
记者从宝坻区教育局了解到的情况也是如此,两位老师目前都无法提供出生证明或比入团申请书还要早的原始户籍资料,因此依据档案中入团申请书的出生日期认定退休年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