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新闻网讯 (见习记者 辛闻)近日,一位家长在荆门新闻网网络问政平台上反映,月亮湖中学在暑假期间强制高二年级学生补课,收取高额补课费(1700元/生)和资料费(554元/生)。该家长询问:这样合法吗?学生及家长不愿补课怎么办?
记者就此事联系了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回复: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学校在假期可以对毕业班学生进行补课。公办高中不能收取补课费用,但月亮湖中学属于民办高中,自负盈亏,并无相关财政拨款,可以对此进行收费。据了解,月亮湖中学采取答疑辅导的形式对学生进行补课,若家长及学生不愿补课,可向学校申请,学校应退还全部补课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