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团结街中段开了几家宠物店,有的店里排放的臭味很浓,附近的居民都不敢开窗。”市民王女士近日拨通新闻热线,反映这一烦心事。
王女士介绍,团结街中段开了四五家宠物店,每天从店内排放的臭味很浓,路过的行人都是掩鼻而行,附近的居民天天连窗户都不敢开,附近很多居民为此非常烦心。晚报记者来到团结街中段看到,道路两边都有宠物店,店外的臭味的确很浓,几乎让人难以忍受。晚报记者进入其中三家宠物店,看到店内比较卫生,都安装有排风扇或者通风管道。接受采访的3名宠物店店员介绍,进入夏季以来,他们每天都会打扫店内卫生两三次,宠物的粪便和分泌物、剪下来的宠物毛也及时丢到了附近的大垃圾箱内。店外的臭味很可能是店里的宠物食品、玩具上本身的气味混合而成的(一般的宠物食品、玩具、用具等都自带气味,这样宠物才喜欢)。几名店员都称,该店的经营和管理都没有违反相关执法部门的规定,对于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臭味,他们也很无奈。

“进入夏季以后,宠物店排出的臭味更大。”王女士说,周围的几位居民已经向社区居委会反映过,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也协调过此事,但至今没有解决。
随后,记者咨询了环保、工商、城管等部门。东宝区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称,目前没有相关的法律、条例作为环保部门监管宠物店臭味的依据。工商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称,这几家宠物店的工商营业执照都是合法的,至于臭味的事情不归他们管。
城管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称,根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禁止在设市的市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羊、猪、食用鸽等家禽家畜。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违反此条款规定的,责令限期处理,逾期不处理的,予以没收。另外,居民饲养宠物和信鸽不得污染环境,对宠物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场地排放的粪便,饲养人应当即时清除。如果宠物店的店员将宠物放置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场地,或者并未将宠物在道路或其他公共场地排放的粪便及时清除的,由城管部门的执法人员监管。但如果上述宠物店的宠物都在店内,且宠物的排泄物都及时清理干净并扔到了指定的垃圾处理地点,就没有违反上述规定。至于臭味扰民的事情,他们建议居民与宠物店店主协商处理此事,实在协商不了的,居民可走司法途径解决。(记者刘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