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日,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大气污染专项管控工作的通知》正式印发,《通知》要求做好7大专项管控,并随《通知》一起印发了7项管控方案,即《荆门市工业企业污染管控方案》《荆门市扬尘污染管控方案》《荆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控方案》《荆门市燃煤污染管控方案》《荆门市油气污染管控方案》《荆门市秸秆焚烧污染管控方案》《荆门市城区饮食业油烟污染管控方案》。每一个方案中,都有具体的责任单位,具体的任务表、时间表。半年过去了,我市空气质量明显好于去年同期,这得益于多个部门集中发力——全市大气污染专项管控成效如何?
我市上半年PM10同比下降14.1%


荆门市2016年上半年PM10浓度情况表
根据省环保厅通报,在纳入国家考核的12个地市中,荆门市2016年1-6月份PM10平均浓度为116微克每立方米,与2013年同比上升12.6%,增幅全省第三,与2015年同比下降14.1%,降幅全省第六,但浓度排名还是全省倒数。现在时间已过半,要实现年均PM10浓度值在95微克每立方米以下的考核目标,下半年每月的目标值必须控制在74微克每立方米以下。要实现这一目标,我市大气污染防治还要下大力气。
市交通运输局
重拳出击抓好治超工作。2016年,交通、公安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健全联合治超工作机制,将中心城区治超扩展到全路段、全地域治超,密切配合、联管严查、协调作战,对治超工作进行再部署,责任再明确,措施再强化,重拳出击,全力攻坚。以冯庙、双河、团林、范家台、钱场五个固定治超站和安栈口、湾堰、麻城流动治超点为依托,实行“三个一律”,即凡非法超限运输车辆一律严查;凡违法超载车辆公路部门一律卸载;凡非法擅自加高的车厢板运管部门一律强制割除。

截至目前,共检测超限运输车辆404829次,查处超限运输车辆25249台次,处罚超限运输车辆1102台次,卸货及转运26910余吨,有效遏制了车辆超限运输等违法行为。
大力整治公路扬尘污染。交通运输部门积极履行公路管理养护职责,做好公路扬尘污染整治和防治工作,辖区国省道扬尘得到有效控制。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洒水降尘。筹资30万元,为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交通公路部门各新购一台洒水车,使洒水车都增加到2台,每天早上7时至下午6时4台洒水车不间断洒水除尘,保证每天洒水降尘频率不少于6次,今年以来共投入洒水车1200余台次。二是加大清扫力度,确保路面整洁。路面保洁责任区由原来3公里一人提高到每公里一人,全天候清扫,对道路两旁的堆物、垃圾及时清除,东宝交通部门采用封闭式清扫车进行清扫,减少因道路清扫引起的二次扬尘。三是完善基础设施,加强路面养护。为降低路面扬尘,我们确定了207国道杨家桥段17公里的路肩生态化、硬化工程方案,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两区公路部门分别开展了500米试验段施工。

科学研究编制绿色交通发展规划。目前,《荆门市绿色交通规划》初稿已编制完成,面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的意见征求初步完成,待文本补充完善后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查,争取10月底前定稿发布。
市质监局
严控新增燃煤锅炉,严把准入关。按照《荆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以严格控制燃煤锅炉为重点,提出了“停止增量、减少存量”的专项整治措施。从2015年开始,不再受理建成区20蒸吨以下新建燃煤锅炉告知和检验工作。对市区供热范围内的新建燃煤锅炉需市政府供热办出具相关证明才准予安装,其他情况一概不予审批新建燃煤锅炉。共对建成区15起准备新建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的单位采取劝阻、改造升级、改用节能锅炉等方式有效地制止了新建。今年以来,我局未受理一起燃煤锅炉的新装及检验工作。

加强锅炉安全监察工作。我局监察人员于2016年1月29日对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使用的超临界电站锅炉进行了现场检查。对于国电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未按照《锅炉定期检验规则》的要求申报锅炉的定期检验(外部检验),且使用未经定期检验(外部检验)锅炉的行为,我局已督促该公司立即整改,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加大巡回检查力度,加强对未按期进行外部检验锅炉的运行检查和记录工作,并及时申请检验,确保使用锅炉的安全运行。
按要求完成煤质抽检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和统一部署,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所于2016年1月19日至1月22日对全市工业用煤展开抽查,共抽查主要用煤企业24家24批次,合格23批次,不合格1批次,合格率95.8%。
按要求开展对油气领域、销售领域计量器具的监管。对储油库、加油站在用计量器具建立计量器具管理档案,并及时维护更新;对涉及贸易结算、安全防护计量器具按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强制检定。

市发展改革委
加强项目管理。对受理的新建和改造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时,严格按照产业目录、行业准入、核准目录等政策法规,并把 “禁止荆门中心城区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纳入审查范围。
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开展招商引资,加强宣传引导,加快推进风电项目建设。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组织编制了分县市区的2016年光伏扶贫方案,上报到省能源局,协调推进贫困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
推进油品质量升级改造。荆门石化油品质量升级改造的2个重点项目正在按计划施工,9月份将试运行,可确保实现今年年底前达到“出厂车用汽柴油产品符合国五标准”的既定目标。
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葛洲坝水泥厂异地搬迁改造项目进展顺利,老生产线已于2014年12月31日前全部关停。双河新线正在加快建设,预计8月份可试车,9月份可以完成整个工程建设。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明确目标要求。制订并下发了《荆门市住建委关于开展中心城区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方案》和《关于加强荆门中心城区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编印了《荆门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规范》手册,推进建筑工地“六个必须” 的落实,研究细化扬尘整治12条标准,严把开工核验关。
#p#分页标题#e#落实责任主体。将扬尘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的目标考核,成立了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责任分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明确施工单位为现场扬尘整治责任人,项目经理应主动承担扬尘防治责任。
加大现场监管力度。全市共检查89个在建项目(含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下达巡查记录65份、隐患整改书37份、停工通知书16份。根据建筑工地的特点,在全市中心城区范围内试点推广楼层垃圾清运装置和扬尘监控系统,目前已在17个建筑工地安装了扬尘视频在线监测系统。

经过整治,全市建筑工地现场扬尘污染治理有了明显的提高,《房屋建筑工程扬尘治理告知书》签订率、建筑工地围挡率、施工道路硬化率、冲洗设施设置率、渣土密闭化运输率均达100%,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整治达标率达到95%以上。
市城管局
加强建筑渣土运输管理,控制施工扬尘污染。一是成立专业运输公司。二是严格管理标准。出台了《荆门市建筑渣土清运公司渣土运输管理规定》,确保建筑渣土车辆密闭运输,不带泥上路,不抛撒污染路面。三是强化执法管理,开展专项整治。四是加强建筑渣土临时受纳场的管理。对临时受纳场每天安排专人进行管理。五是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拟在荆门市第二垃圾处理场南侧建设一座处理规模为30万吨/年的建筑垃圾处理场。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加大机械化洗扫,降低道路扬尘污染。我市现有机械化环卫设备61台,机械化洗扫路段75条,作业面积615万平方米,机械化覆盖率达80.9%。

强化露天烧烤整治,加大油烟污染防治。目前共有41家露天烧烤摊点更换并启用了油烟净化炉具;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浦东路、九渊路等9家露天烧烤商家购买净化烧烤车或使用清洁能源。通过城管热线12319,实施24小时投诉受理并及时处置。
加强垃圾场管理,确保规范化运行。一是开展生物消毒除臭。二是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委托市疾控中心和环保局监测站定期对场区进行环境监测。三是规范渗滤液项目运行。渗滤液升级改造项目已于今年4月份进入试运行阶段。
市商务局
根据《通知》,市商务局主要负责督促中石化荆门分公司、中石油荆门销售分公司开展所属加油站及东宝山油库油气回收改造工作。经多次督促协调,两大集团积极配合,油气回收改造工作稳步推进。
中石化荆门分公司。该公司现有加油站109座,东宝山油库1座,截止2016年6月,已完成36座城区加油站和东宝山油库油气回收改造,省公司新批改造计划4座,资金已经到位,正在组织改造,剩余69座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方案及改造资金申请均已报中石化总部,待资金到位后组织实施,我局将督促加快改造进度,力争按要求时限完成改造。已改加油站分布情况:荆门中心城区及周边32座,已完成改造12座,剩余20座乡村站点未完成;钟祥市20座,已完成改造8座,剩余12座乡村站点未完成;京山县24座,已完成改造10座,剩余14座乡村站点未完成;沙洋县23座,已完成改造6座,剩余17座乡村站点未完成。

中石油荆门销售分公司。该公司现有加油站53座,截止2016年6月,已完成油气回收改造35座,剩余18座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计划省公司已批复,资金基本到位,待完成施工单位招标后即可开工实施,预计于8月底之前完成所有加油站的油气回收改造工作。已改加油站分布情况:荆门中心城区及周边20座加油站,已完成改造17座,剩余3座因涉及拆迁、迁建等因素暂缓改造;钟祥市14座,已完成改造5座,剩余9座正在有序开展;京山县9座,已完成改造6座,剩余3座乡村站点近期开工;沙洋县10座,已完成改造7座,剩余3座乡村站点近期开工改造。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淘汰落后产能 近三年来,我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共涉及5个工业行业9家企业的30条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全额完成省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燃煤锅炉关停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荆门市限期关停集中供热管网范围内燃煤(油)锅炉实施方案》(荆政办发〔2013〕32号)有关要求,我委根据集中供热管网建设进度,分期分批实施关停并网工作。集中供热管网建成具备供热能力后,对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油)锅炉在两个月内关停并网。截至2016年6月,计划关停的146台燃煤(油)锅炉,已关停126台,剩余20台未关停。

清洁生产工作 近年来,全市大力推行清洁生产,促进企业降低能耗,提高效益。截至今年6月全市有中石化、新洋丰、国电长源、格林美、天茂、葛洲坝等11家清洁生产认证企业,累计实施清洁生产方案642项,总投资超10亿元。今年3月湖北雄韬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的铅污染物消减清洁生产工程项目成功申报财政部节能专项资金(工业清洁生产项目支持资金)。
东宝区
工业企业污染管控。一是抓住子陵八里干沟石灰窑群的整治不放松。二是搬迁荆门中和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新厂将于8月初全面建成。三是抓住重点污染企业的整治不放松。督促牌楼镇范围内10家重点工业企业进行整改。
狠抓扬尘污染管控。以207国道复线为重点,东宝工业园、子陵铺镇、牌楼镇及区环保、公安、电力、交通等单位和部门合力共为,联防联控,做到每天有检查,发现问题有查处,共同治理扬尘污染;对207国道、347省道等道路沿线沙场、煤场加强巡查,杜绝死灰复燃。

抓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今年夏季禁烧期间,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户户签订禁烧承诺书,传导责任和压力。全区共发送禁烧微信、短信3500余条,出动宣传车10辆,刷写横幅标语1800余条。在市、区两级新闻媒体上积极宣传好典型、好做法。
同时,狠抓了全区范围内燃煤污染管控、油气污染管控、饮食业油烟污染管控。
市气象局
全力做好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工作。市气象台于每日8:00、17:30制作本地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产品(包括站点和落区订正预报产品),通过电视天气预报节目对外发布。空气污染气象条件等级预报为四级以上(预报值64以上)时,及时向环保部门通报。
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我局每日在天气预报电视节目中增加“荆门市城区空气质量”,及时对社会公众发布环保部门提供的空气监测数据PM2.5和PM10。

积极准备人工增雨作业改善空气质量。对人工增雨作业装备进行了安全检查和维护,对作业人员进行了培训。对全市人工增雨业务安全进行了2次专项检查,并与各县(市)人影办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制定了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坚持作业公告制度,规范火箭作业业务流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起草了荆门市人工增雨改善空气质量实施方案,向省人影办上报了飞机增雨作业计划需求,做好了装备和人员等各项准备。遇有合适时机,在保证防汛安全的前提下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改善空气质量。
市环保局
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一是按照《关于对全省突出环境问题实行交办的通知》(鄂环委〔2016〕4号)的交办问题清单中明确的我市8个突出环境问题,制订了督办整改方案,并严格督办。目前,京山县矿山整治问题已按时间节点整改到位,其他7个突出问题正按要求落实推进。同时,印发了《关于对全市突出环境问题实行交办的通知》(荆环委〔2016〕4号),对全市214个突出环境问题提出了整改方案、完成时限,6月22日,市环保局成立6个检查小组对全市突出环境问题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从汇总情况来看,目前已销号126个,剩余88个问题正在整改。

二是积极开展汉江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工作,形成了《关于汉江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自查情况的报告》,以市政府名义向省政府报告。
三是强化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上半年,全市国控重点污染源单位新装3台(套)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备,非国控污染源安装了6台(套)在线监控设备。
四是大力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016年上半年,全市共对35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其中市本级2起、县市区33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9个,处罚金额268万元。
车辆环保定期检验有序开展。一是目前我市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已达8家,圆满完成了《荆门市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发展规划》阶段性建设任务。2016年上半年(截止5月31日),我市共开展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43742辆,发放环保标志56246张,其中绿色环保标志55421张、黄色环保标志825张。二是今年上半年,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不断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力度,通过例行检查、明察暗访、投诉调查、提案办理等查出环检机构违规发标、违规检测、违规收费等多项问题,涉及环检机构3家。截至目前,市机动车监管中心共接到《市长热线交办件》3起、“12369”投诉2起、人大政协议案提案6件。三是通过市政府采购中心完成了荆门市机动车环境监控平台的招标采购工作并签订了采购合同。硬件建设方面,中心监控室改造、大屏安装、服务器连接等硬件设施建设已全部完工;网络连接方面,已与8家检测机构完成了光纤连接;软件建设方面,软件系统已开发完毕,即将进行较后调试和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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