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市政府已连续6年将“为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13日,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上半年,全市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72件,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8705件,挽回各类经济损失1600多万元。
今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通过降低标准,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
据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斌介绍,上半年办理的案件中,帮助6旬老人余某解决的一起房屋赠与合同纠纷案令他印象深刻。据了解,2009年,余某将位于荆门市掇刀区的一间房屋赠送给长女余某某,房产过户后,余某某未尽到赡养义务。2010年,余某购买养老保险花费35000元,2013年购买住房65000元,余某某没有帮忙支付分文。余某由于年老多病,生活十分艰辛,其养老保险金也基本用于偿还借款。2014年9月,余某找女儿要生活费时,因发生冲突,被女儿丈夫打伤。随后,余某来到荆门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经过多次调解,近日,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已经撤销了余某对女儿余某某位于掇刀区一间房屋的赠与。
记者在市法律援助中心见到余某时,他手上拿着一叠厚厚的材料,余某告诉记者,多亏了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他才拿回了房子,让自己的生活有了保障。
前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的赵兵告诉记者,他因工伤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已经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询了3次,每次都有专门的人员接待他,给他详细解释相关的法律条款,使他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市司法局副局长卢明国介绍,今后在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方面,将加大与司法救助的衔接力度,切实为老百姓提供法律援助。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72件,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8705件,完成全年任务的53%和60%。(记者张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