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每日新报评论员 彭辉 在广东省阳江市,一宗数万平方米农用土地在被非法征用过程中,8年来当地阳东区国土部门连下4道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非法征地行为不仅未得到阻止,相反占地面积却越来越大。记者调查发现,面对行政处罚,当事人一边认罚一边继续违法,当地国土部门却一直按每平方米1元钱予以罚款。
按照该负责人的说法,“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罚款”,所以,“1元钱符合国家处罚标准。”这样解释的大意是,对于违法占地,当地国土部门完全是在依法行政,从法律和程序上看,似乎一点也没有问题。而且,从2008年开始,还曾多次组织城管、建设、国土等综合执法力量前往现场强拆,“但较后都不了了之。”
回过头来看,之所以出现如此奇景,可以说与当地国土部门的处罚态度和力度直接相关。所谓“符合国家处罚标准”的每平方米1元的罚单,与其说是处罚,不如说更像是做做样子的“友情价”,完全达不到处罚的目的。或者换句话说,这与其说是处罚,不如说是在隔靴搔痒。
一起违法占地事件,折腾数次依然无果,职能部门所表现出来的“暧昧”态度令人寻味。到底是相关职能部门的“惰政”所致,还是有其他的原因?显然,这起非法占地事件的具体缘由,需要相关部门深入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