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我市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26.35%,超额完成省定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6%的目标。7月12日,省政府为此通报嘉奖我市节能工作。
“十二五”期间,我市把节能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经济提质增效、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抓手,通过落实目标责任、优化产业结构、实施重点工程、加强节能管理、推动技术进步、强化政策激励、开展全民行动等措施,进一步强化节能、环保、土地、安全等指标约束,严格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组织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重点节能改造项目以及重大节能技术与装备产业化工程,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完成《荆门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荆门市风能资源分析和风电开发研究》等专题研究,建成东宝区子陵风电场、京山凯迪生物质电厂和屈家岭安能生物质发电以及一批光伏发电项目,策划“十三五”全市能源重点储备项目;开展了一系列节能宣传工作,增强了全社会抓好节能工作的责任意识,为全市的节能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能源消费年均增速1.48%,全面实现省下达的2014—2015年能源消费增量49万吨标准煤和年均增速2.4%的控制目标。(记者周小丹 通讯员熊玲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