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每日新报评论员 李明 5月26日至27日,一名“网络主播”通过手机直播平台,在广州地铁4号线车厢直播自己和同伙车厢席地吃喝、晾晒衣服。近日广州警方通报,涉事“主播”肖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其中一名助手被警告。肖某自称:“我就是想火。”
在当下,“想火”可不是肖某一个人的追求。年初,网上曝出“北京男子地铁与人互骂”视频。“北京人”一句“你是不是来卖早点”引发网友关注。后经调查,视频系炒作,炒架的两人均为演员。前几天,河南济源男子靳某和郭某,手持棍棒在公安局门口一警车前拍视频,称如果点击量超5000,就把警车砸了。二人因涉嫌寻衅滋事被拘留。江苏徐州更是出现了社会闲散人员自编自导黑社会约架视频。
这些“想火”的人难道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招致公众指责,甚至触犯法律吗?答案是,心知肚明,但现实利益太诱人了。比如自编自导黑社会约架视频的人,就是看中可以将网友或粉丝赠送的虚拟礼物在软件公司兑换成现金这个好处。
一些投资者只看点击量,只管“火”不“火”,认为这就是“注意力经济”。在这个背景下,直播平台泥沙俱下,也就不奇怪了。为了能“火”,这些人虚构事实,什么样的话刺激公众神经就说什么,什么样的事挑战道德底线就做什么。不怕出怪卖丑,就怕名气不大。拼命出丑可以轻易出名,出名就可以得利。出丑者前仆后继,证明出丑得利这样挑战公序良俗的事情一定程度上变成了社会现实。
面对靠出丑出名的人,社会一直持批判态度,公安机关也依法介入,但出丑得利之间的利益链条没有受到太多触动。如果不斩断这条利益链,那些“想火”的人还会继续恶心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