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今年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工作,根据相关文件,日前,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及省征兵办公室下发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工作的通知。市招生考试局工作人员提醒我市考生,若符合报名条件,请及时报名参考。
今年,国家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军委国防动员部分配我省定向培养士官565名招生任务。
定向培养士官的招生对象为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男性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规定。
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按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及要求网上填报志愿,志愿均填在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5日至28日,截止时间为6月28日下午5时。报考定向培养士官实行平行志愿,可填报6个平行院校志愿。
参加体检、面试的考生对象,由省招生办会同省征兵办根据考生志愿、身体条件,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照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
省招生办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参加定向培养士官的体检、面试时间、地点和参检考生名单,并通过县(市、区)招生办及有关中学通知考生本人。省招生办 “10639678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将免费向考生发送本人参检提示短信,考生也可通过“湖北省高校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查询个人的参检名单。考生参加体检、面试时需持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和2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体检、面试时间为7月5日至10日。
考生体检执行义务兵体检标准,全省分武汉片、襄阳片、荆州片(负责荆州市、荆门市、宜昌市、天门市、仙桃市、潜江市考生)、恩施片4个片组织实施。体检、面试合格人员,由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征兵办按照义务兵政治考核标准组织政治考核,政治考核工作7月20日前完成。
体检、面试和政治考核结束后,省征兵办于7月25日前将合格考生名单抄送省招生办,不合格考生的体检、面试和政治考核表由县(市、区)征兵办存档备查。
省招生办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公示考生参检名单和体检、面试、政治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定向培养士官在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录取,执行高职高专批文理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间为8月1日至8月3日。
省招生办依据体检、面试和政治考核合格名单,在相关考生的电子信息中标注合格标志,作为网上录取依据。录取时,省招生办依据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根据考生志愿信息和合格标志,原则上按照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投档。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将录取名单抄送省征兵办和招生高校,招生高校按规定发录取通知书。省征兵办将录取名单抄送相关招收部队,并将《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和《面试表》移交给招生高校,由招生高校装入学生档案。录取新生的纸介质档案由各县(市、区)招生办密封盖章,考生自带到高校。(记者吴兰艳 通讯员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