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新闻网讯(通讯员周胜钢郑超雷)1月30日15时30分许,高速交警宁波支队二大队民警周警官在巡逻时接到报警,称有一辆遮挡号牌的货车在慈城收费站进口企图上高速,周警官到现场发现一辆奔驰重型挂车停放在进口车道上。经询问,这辆牌号为浙B95198的重型牵引车便是被举报的违法车,周警官细看之下才发现,这车牌上的第二个数字5是另外用带磁铁的铁片吸上去的,其真实的牌号应该为浙B93198号。
民警现场对驾驶员张某进行了询问,得知其是怕在高速上超速被拍才这么做的。对于张某变造号牌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严惩。《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