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网上帮办 刘薇 即时播报 李女士向网上帮办咨询,凤歧东里旧楼改造后进入的小区物业收取停车费,只开收据不给发票,物业自称免税单位是否是真的?
李女士介绍,她家所在的河东区凤歧东里小区。去年经过旧楼改造后,由社区街道、居委会牵头引入了物业公司对小区进行管理。物业入驻小区后重新划分了小区停车位,并规定每月收取60元的费用。
“去年8月我向物业交了3个月的停车费,共计180元。现在又到了缴费时间,这次物业要求一次性收取2015年全年的停车费,而且不给开发票。”李女士说:“物业的说法是,他们属于免税单位,所以只有收据,不开发票。”
是否真如凤歧东里物业所说,他们属于免税单位呢?记者联系到天津市河东区房管局物业办咨询,被告知旧楼改造后的物业问题,由各区民政局物业办管理,属于他们的拨款项目。记者随后联系河东区民政局物业办,工作人员介绍,按照天津市物业管理规定,凤岐东里物业确实可以向住户收取60元的停车费,至于是否属于免税单位,这需要询问引入该物业的社区街道。
较后,记者联系到东兴街街道办事处物业办。工作人员介绍,之前已有居民向物业办反映该情况,经物业办调查,凤歧东里旧楼改造后引入的物业公司确属免税单位,只向住户提供停车管理费收据,无法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