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7月1日(包含7月1日)后首套贷款无论家庭和个人较高额度60万元,以征信和公积金查询中无贷款记录,无提取记录为准;二套家庭和个人较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已征信中有过一次贷款记录或提取过一次公积金,三套公积金贷款不给做。
当然,此消息是否真的属实,还有待官方较终确认。
今天17点30分左右,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登出《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至此,消息确认:这条消息是真的!!!
全文如下: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7月1日调整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