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齐旻 即时播报 今日(1月21日),天津市场监管部门在天津市红桥区米兰超市举行市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授牌仪式。经过逐项审查,该店被评为“天津市流通安全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市级)”,市民可放心消费。据悉,天津首批市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有40户。
市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授牌仪式
哪些商家可以被认定“示范”店?
“食品安全”是天津市政府20项民心工程之一,其中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是十大放心食品系列工程之一。2013年全市流通环节认定命名区县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372户,2014年全市流通环节认定命名区县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648户、首批市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40户。
究竟哪些商家可以被认定为“示范”店?根据市工商局制定的《天津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对于被认定为管理示范店的食品经营者,从建设意义、申报条件、认定程序、监督管理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在主体方面、硬件方面和管理方面设置了严格要求,比如裸装销售直接入口散装食品,设置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及遮盖设施,并提供专用工具、包装物;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公布较新的食品安全相关信息;设有临近保质期食品专柜(区)等。
据介绍,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范围涵盖全市范围内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包括以经营食品为主的超市、商场、食杂店、批发商、市场内经营者等。
监管部门查看节前超市肉类产品
“示范点”若不安全将被取消称号
对大中型商场、超市重点加强电子台账管理,对食杂店重点强化索证索票可追溯管理……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认定工作中,工商部门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针对商家不同特点,制定“动态化”管理模式。
据了解,根据《天津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实施办法(试行)》,辖区工商所将建立管理示范店建设管理档案。如果“示范店”出现了经销不合格食品造成较大影响,或因经营者自身原因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等情形,将被取消称号,被取消称号的经营者,二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或被推荐为管理示范店。
附:天津首批市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