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网上帮办 杨旸 即时播报 已临近春节,有一部分人正在计划着过年放假出国旅行,办理出入境证件成为了件需要考虑的事。自2012年开始,在天津市就业、就学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本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各类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各类签注的申请。但网上帮办依旧陆续接到电话,在津生活的外地户籍人员咨询护照的办理流程以及所需材料,记者联系天津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局,了解了相关规定。
在津就业、就学人员办理出入境证照申请手续须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地址为天津市河北区寿安街19号。在一楼接待大厅非本市户籍人员办理出入境证照专门窗口提交申请。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四9时至17时,周五至周六9时至16时。
非本市户籍人员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以及“天津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查询清单”原件及申请当月前连续一年的缴纳情况复印件,本人社会保险缴存地的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区县分中心出具的“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个人)”,并加盖公章。
在天津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学的非天津市户籍大学生须提交的材料包括: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就学院校学籍主管部门开具的“在学证明”,并加盖公章。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公安局将在受理申请后的30日内签发出入境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