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通过有关事项 会议决定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于1月24日召开
天津网讯 天津日报记者 刘平 昨天,市十三届政协召开第十次常委会议,决定召开政协天津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有关事项,审议通过人事事项,听取政协天津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2014年度工作情况的汇报。市政协副主席李文喜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政协副主席王治平、田惠光、陈永川、高玉葆、沈中阳、魏大鹏、黎昌晋和秘书长李金亮出席。
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1月24日召开。
会议指出,要深入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上来。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政协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今年政协工作用力方向,再接再厉做好今年各项工作,为加快天津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要认清形势任务,扩大思想共识,切实凝聚起助力美丽天津建设的强大正能量。要认真落实年度协商计划和双周协商安排,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深入调查研究,积极议政建言。要着力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进一步拓展协商内容,创新协商形式,规范协商程序,提高协商成效,切实发挥好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继续探索完善界别设置和委员管理机制,改进调研视察和民主监督工作,提高机关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确保人民政协工作活跃有序、扎实有效地开展。
会议要求,要认真筹备和开好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各位常委要深入研究我市改革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通过提案、大会发言、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积极为加快天津发展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要带头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各项要求,引导委员严格遵守大会制度,圆满完成会议各项议程。大会秘书处要加强组织协调,科学合理地安排好委员在会议期间的工作和生活。市政协机关要高水平做好会前筹备和会议服务工作,确保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会议听取了政协天津市第十三届委员会专门委员会2014年度工作情况的汇报。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审议通过了提交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审议的政协天津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和政协天津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草案),审议通过了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决定李金亮为大会秘书长(名单另发)。审议通过了人事事项。审议通过了政协天津市委员会2015年协商工作计划、2015年双周协商座谈会安排。
会议审议通过了不再担任政协天津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委名单、不再担任政协天津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名单、不再担任政协天津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副秘书长名单。会议决定增补王玉久等15人为政协天津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名单另发),任命王毅斋为政协天津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副秘书长(兼),增补陈宗胜为政协天津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正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