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网上帮办 王丰旭 即时播报 天津北辰区的金女士向天津网网上帮办咨询,其表妹借住在自己名下的房子里,前段时间为表妹办理居住证的时候,听说需要办理租赁合同登记,金女士不解,表妹住在自己的房子里为什么还算租赁呢?
“我表妹现在住我的房子里,前段时间要给她办居住证,我们就去问了,结果听说自己没房子的,住在别人的房子里要办一个租赁合同,还得交100块钱,可是我的房子不是租给表妹的,为什么还要办租赁呢?还有没有其他的办法能办居住证?”金女士问。
记者了解到,天津市居住证办理材料包括:
1.《天津市居住证申请表》和天津市证件数码相片检测中心出具的近期照片认证回执。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本人配偶或子女共同在津居住的,还应提供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和出生医学证明。
3.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
(1)居住在自有住房的,提供自有住房房地产权证或者与配偶、子女共有住房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在居民家中的,提供房主同意居住的证明和房地产权证或其他合法居所证明复印件;
(4)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
(5)居住在学校内部的,提供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
(6)其他合法居所证明。
4.在津就业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在津投资开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还需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其他证明材料。
法人申请人办理集体申领居住证时,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申请人员名册。
按照金女士表妹的情况,不需要提供租赁合同,只需要提供金女士同意居住的证明以及房地产权证或其他合法居所证明复印件即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