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网上帮办 王丰旭 即时播报 “半年了,装修押金为嘛还不给我退?”韩女士向天津网网上帮办反映:2012年元旦前后她在天津市武清区汇锦新园购买了一套住房,2014年3月末交房的时候,按照物业的要求缴纳了2000元的装修押金,并开具了收据,双方约定如果房屋结构没有改变就会返还。2014年8月份,韩女士把房子装修完毕后,请物业公司过来验房,在确定房屋结构没有改变后,韩女士却发现由于搬家时东西太多,不慎将押金条丢失,不过随后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将回去查找韩女士的押金存根,如果存根没有问题韩女士只需携带身份证就可以领取押金。
“后来就一直没下文了,我找过他们好几次,都推诿半天也不给我,说财务没时间查,直到现在我的押金都没有要回来。”韩女士不解。
记者联系到负责汇锦新园小区物业工作的天津市德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押金条存根在公司总部,将尽快与相关领导汇报,而武清区物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也表示尽快协调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