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网上帮办 齐旻 即时播报 近日,网上帮办接到市民刘先生的咨询,他的公积金在外地交纳了3个月,他想知道转回到天津后算连续交纳吗?
据刘先生介绍,他的公积金从2012年到2014年7月都是在天津上的。2014年8月至10月三个月的公积金,因工作原因在廊坊交纳。从2014年11月开始,又在天津市交纳的公积金。
刘先生说:“我现在想买房子,如果将廊坊那边的公积金转回天津,我这算连续交纳吗?是否能够正常申请公积金贷款呢?”
了解情况后,记者联系到天津市公积金中心热线咨询。工作人员介绍,如果刘先生将公积金转回天津,公积金将被视作连续交纳,申请公积金贷款等业务不受影响,可以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