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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微店卖翡翠原是骗局 法院公审一起微商诈骗案

开微店卖翡翠原是骗局 法院公审一起微商诈骗案

    一名男子在微信客户端开设微店,后以在店内售卖翡翠制品之名诈取客户钱财,经营3个月间骗得钱款10余万元。今天上午,天津和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微商诈骗案。

  据指控,2015年8月至11月间,天津男青年田某利用微信客户端开设微店,以销售翡翠制品为名招揽客户。同年8月10日,田某通过微信虚构向被害人吴某出售四件翡翠制品的事实,并用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收取货款12.98万元,用于归还个人债务和消费。后田某为掩人耳目,故意制造向吴某寄送快递的假象。当月28日,田某要求取消交易,并向被害人吴某的账户退款3万元。

  同年9月30日,田某再次通过微信虚构向被害人白某出售两件翡翠制品的事实,并先后收取白某支付的定金共计5000元,后将上述款项挥霍。同年11月10日、12日,田某又以同样手段,收取被害人董某货款2.35万元,并制造向董某寄送快递的假象,后将上述款项挥霍。经被害人报案,公安机关于2015年12月29日将田某抓获。

  上午9:45庭审开始。被告人田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诈骗事实没有异议。田某在庭上交代,他于2015年3月被他人骗走47万元,想先骗点钱用,等以后有钱再还,所以就开了这家微店。他之所以给被害人发假快递,就是为了拖延时间,好筹钱偿还,其实当时手中并没有翡翠货品。

  截至发稿,庭审仍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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