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两会
天津北方网讯:“保护绿水青山,收获金山银山。”日前,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关于《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将条例草案提请大会审议。人大代表们热议条例,纷纷表示,该条例是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城市的制度保障,更是满足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较普惠的民生福祉,大家都希望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市人大代表、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南开分中心主任李俊兰认为,“天津发挥地方立法作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能把百姓共同的家园规划得更好,保护得更好。”
市人大代表、天津市农业科学院院长程奕,十分关注条例中关于农业方面的内容,她告诉记者:“在农业污染预防、风险管控等方面,条例都有涉及,操作性强,覆盖面广,从中可以看出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理念。”
市人大代表、天津市河西区环境监测中心副高级工程师陆军表示:“条例中给我印象较深的是设专章对区域污染协同防治进行了规定。我是环保一线工作者,平时在环境监测工作中深感区域污染联防联治联控的必要性,这样才能有效提高污染防治能力和效果。”
“条例中关于生活废弃物分类投放等内容,我觉得非常重要。”市人大代表、天津广丰大药房有限公司总经理王迎平常就十分关注垃圾分类,“希望通过条例的制定和出台,能够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形成人人有责、人人担责的氛围。”
“条例明确,要实行较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市人大代表、公安南开分局长虹派出所所长王强表示,“在工作中,我们将对生态环境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保持高压态势,让违法者无处遁形。”(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