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两会
天津北方网讯:“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保护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昨天,出席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的人大代表热议《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一致认为,这是一部综合性的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深入贯彻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将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评价内容”“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明确重点排污单位实施在线自动监测,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监测数据。”……代表们对草案中的政府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全民共治等各方面都进行了深入讨论,并提出许多富有建设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
市人大代表郝润明说,条例草案规定,对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未完成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约谈该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希望条例施行后,这个‘约谈’不要走形式,要真正有力度,并且做到将约谈情况向社会公开。”
市人大代表王丽萍从事的是律师行业,她肯定了条例草案将“鼓励和支持符合法律规定的社会组织依法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内容纳入其中。“但是,环保诉讼普遍存在取证难的问题,鉴定污染的费用也很高。条例出台后,希望能给相关公益社会组织提供一个畅通的渠道,支持他们勇于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如果违法企业被罚款之后还不改正怎么办?后续的连续追责要跟上,形成闭环。”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条例草案在规定禁止猎捕、采伐、出售野生动植物的同时,还应该对购买野生动植物的活动作出规定。”
“每个人都有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都不能袖手旁观。对于普通公民来说,要加强垃圾分类、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等意识,共同守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
畅所欲言、建言献策,一句句睿言饱含着人大代表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盼,体现着大家倾力履职的责任使命。条例的出台,必将使生态文明成为全市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事业。(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