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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问政》解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北方网同步播出

【专题报道】天津广播电视台《百姓问政》节目 天津北方网讯: 《天津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近日发布,为守护绿水青山又增加一道制度保障。那么什么是生态环境

【专题报道】天津广播电视台《百姓问政》节目

  天津北方网讯:《天津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近日发布,为守护绿水青山又增加一道制度保障。那么什么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这个制度适用于什么范围,谁来主张,谁来赔偿?今晚播出的《百姓问政》节目从过往的案例出发,带着问题请有关部门解读这部新出台的方案。

  静海区“中旺砖厂坑塘”是该区2018年工业渗坑治理项目,中旺镇作为治理责任主体,早在今年5月份就委托了第三方进行治理。施工单位9月份就完工撤场,然而时至11月底,中旺镇政府也没有向区环保局提出验收申请。坑塘周边村民不解:“治理到什么地步了?治理好没治理好?”

  静海区中旺镇负责人坦承工作中有监督不力、推动不实的问题,将马上把相关材料准备好,报区环保局验收。区环保局负责人表示,除了第三方验收和专家评估认定,验收过程还要接受村民监督。“村民代表给我们一个很好的提示,就是说认定这个验收合不合格,既要达到技术上的标准,也有一个目测的标准,老百姓在这周边,他认为这个有问题的,也应该作为我们验收标准之一。”

  滨海新区小王庄镇有一块农业用地因倾倒、填埋污染物,被检测出重金属超标,附近村民担心地下水被污染。当地的地下水水质究竟如何,和土壤污染有没有关系,该处污染何时治理,村民的饮水问题如何解决?滨海新区有关部门在现场对附近村民的疑惑进行了解答。“这里个问题是群众知情权没有得到保障;第二个问题是传言起来的时候,应该如实地跟村民进行宣传和公开;第三个就是加快饮用水提质增效工程。”滨海新区副区长郎东表示将在公众监督下加大污染治理的力度。

  随着《天津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实施,过去环境损害案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将得到解决。按照方案要求,到2020年,我市将初步构建起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温武瑞强调了制度建设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各个区作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权利人,要尽快制定具体的配套文件、明确责任分工,将改革方案落实、落细。

  天津广播电视台《百姓问政》每周四晚21:30在新闻频道、“津云”客户端、北方网同步播出。反映民生问题,追问政策落实,您可拨打热线电话(23602222),或通过津云APP、北方网《政民零距离》提供线索,节目组将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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