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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指南出台 中小学生营养餐有了“标准”

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应注意每周的学生餐食物种类应不少于25种。三餐不能用糕点、甜食或零食代替,不应将含糖饮料作为辅助配餐提供。 《指南》对烹饪细节作出了规定:例如蔬菜应先洗后切;烹调以蒸、炖、烩、炒为主;尽量减少煎、炸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烹

  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应注意每周的学生餐食物种类应不少于25种。三餐不能用糕点、甜食或零食代替,不应将含糖饮料作为辅助配餐提供。

  《指南》对烹饪细节作出了规定:例如蔬菜应先洗后切;烹调以蒸、炖、烩、炒为主;尽量减少煎、炸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烹调方式;烹调好的食品不应存放过久;不制售冷荤凉菜。

  学校应配备专(兼)职校园营养师,供餐单位应配备专职营养师。应及时将供餐食谱向全校师生和家长公示。

  天津北方网讯:青少年正处于生长发育的关键期,如何根据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结合本地区的饮食习惯,充分合理地安排营养用餐,是全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昨天,市教委和市卫计委联合印发《天津市中小学学生餐营养指南(2018年版)》,邀请天津市多名营养专家,针对6至17岁中小学生生长发育需求,结合课业活动和运动量,科学制定营养指南。这也标志着我市中小学生营养餐有了官方“标准”。

  根据要求,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应在满足中小学生生长发育所需能量和营养素需要的基础上,进行食物同值互换,做到食物多样,适时调配,注重营养与口味相结合。应注意每周的学生餐食物种类应不少于25种。三餐不能用糕点、甜食或零食代替,不应将含糖饮料作为辅助配餐提供。做到清淡饮食,少食含高盐、高糖和高脂肪的食品。

  记者注意到,这份《指南》不仅对一些烹饪细节作出了规定:例如蔬菜应先洗后切;烹调以蒸、炖、烩、炒为主;尽量减少煎、炸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烹调方式;烹调好的食品不应存放过久;不制售冷荤凉菜。同时,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每天所摄入的食物种类和数量也作出了具体说明,“以前食堂或是供餐单位在制作营养餐时,采用的大多是同一食物、同一用量。现在有了分年龄段的‘标准’后,我们希望食堂和供餐单位按照学生年龄段制作不同的营养餐。”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针对“目前我市中小学生超重、肥胖日益突出”的问题,《指南》建议应在保证营养充足的基础上,调整学生进食量和活动量,加强校内外运动,做到吃动平衡,健康体重。对此,全市各区教育部门将会同卫生计生部门组织专家,根据学生不同年龄阶段和特点,针对其身体发育过程中的营养需求,充分挖掘本地饮食资源,开发一批品种多样、数量充足、成本合理、结构科学、营养均衡的每周带量食谱并公布,指导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科学营养供餐,不断提高伙食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要求,学校应配备专(兼)职校园营养师,供餐单位应配备专职营养师。学校应及时将供餐食谱向全校师生和家长公示。

  此外,《指南》还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强调:学校对校园食品安全负主体责任,校长是责任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学校应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实行校外配餐的学校,应从本区公开招标的中标企业中择优选择配餐企业。(津云新闻编辑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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