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昨晚,北辰区瑞达里一户居民在家中为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时,电池突然起火。居民发现后立即切断家中电源报警,居民在消防员到来之前将火扑灭。
昨天20时,该小区6号楼的一户居民发现,正在充电的电动车突然起火,并引燃家具。笔者赶到现场后看到,明火已被扑灭。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中指出,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此外,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对违反此《通告》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