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今年年初,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提出,年内将提高参保群众保障性收入,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将提高到295元。近日,这项承诺落实了!
近日,天津市人社局网站发布《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18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老年人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明确2018年天津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老年人生活补助标准双双提高。
这次涨了多少钱?啥时开始涨?哪些人会受益?……答案都在这儿了
范围对象
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老年人生活补助的人员。
调整标准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277元调整为295元;
城乡老年人生活补助标准:
年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的由每人每月95元调整为113元;
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由每人每月105元调整为123元;
80周岁以上的由每人每月115元调整为133元。
所需资金
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老年人生活补助标准所需资金,按照原资金渠道筹集并发放。
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