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城市快报记者 常健 通讯员 葛琪 前不久,本市一男子谎称自己“有门路”可以帮人解决入学、找工作等问题,借机骗取钱财。该案经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黄某,男,33岁,中专文化,无业。曾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2017年5月至6月间,黄某以能够帮助被害人王某办理孩子入学并为其丈夫安排工作为由,多次骗取被害人14400元及价值500元的购物卡。警方于2017年6月底将黄某抓获。
一男子谎称“有门路”借机骗万元 被判刑九个月
天津网 讯 城市快报记者 常健 通讯员 葛琪 前不久,本市一男子谎称自己“有门路”可以帮人解决入学、找工作等问题,借机骗取钱财。该案经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黄某,男,33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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