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天津日报记者 何会文 明天起(1月1日),本市高排放(国Ⅰ、国Ⅱ标准)轻型汽油车交通管理措施正式实施。从交管部门获悉,按照《高排放(原国Ⅰ、国Ⅱ标准)轻型汽油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简称《通告》)规定,交管部门将加大对闯限行车辆的管控查处力度。根据《通告》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本市及外埠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高排放(原国I、国Ⅱ标准)轻型汽油车,禁止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星期六、星期日上班的除外)在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区域道路通行。
本次限行的高排放轻型汽油车包括哪些车?
机动车产权登记证初次登记日期为2008年7月1日之前,同时属于环保部车辆型式核准目录中国I、国Ⅱ排放标准的燃料种类为汽油的小、微型载客汽车及轻、微型载货汽车。
持有该类车的车主,应通过天津市环境保护局(http://www.tjhb.gov.cn/)官方网站、天津市高排放轻型汽油车提前淘汰补贴管理系统(http://www.tjhb.gov.cn/class/xianxing/jdc.html),查询车辆是否属于限行范围。
违规上路,怎么查怎么罚?
限行措施实施后,交管部门将通过电子警察和现场查处的方式,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进行24小时抓拍、查处。认定为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违法行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机动车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违法予以罚款200元、不记分的处罚。
由于此次限行并非全市范围内、全区域的,持有该类车的车主,可结合自身实际决定是否报废手续并领取补贴。目前不想申请报废的车主,需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按期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后,仍可在限行时间以外或限行区域以外道路继续正常行驶。
1月7日起机动车尾号再次轮换
从交管部门了解到,从2018年1月7日起至4月7日止,本市机动车限行尾号将再次轮换,因1月7日为星期日,因此新一轮的尾号限行将从1月8日正式开始。
交管部门提示,车主应及时调整出行时间和出行方式,防止因记错限行日期造成交通违法。#p#分页标题#e#
在本周期内,限行时间及限行区域继续保持不变,即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7时至9时和16时至19时,禁止外埠牌照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通行;每日7时至19时,禁止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在外环线上通行;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7时至19时,本市及外埠牌照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继续实施按车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此外,本市核发号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受机动车尾号限行管理措施限制;本市核发号牌的纯电动轻型、微型厢式货运机动车和纯电动轻型、微型封闭式货运机动车,不受外环线以内道路每日7时至22时货运机动车限行措施限制,不受外环线每日7时至19时货运机动车限行措施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