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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叫停“瓷房子”拍卖 涉嫌破坏历史风貌建筑

天津网 讯 城市快报记者高立红 此前预计在8月8日网络司法拍卖的天津瓷房子情况有变。昨日,东丽区法院做出裁定,撤销对该建筑物的司法拍卖。原来瓷房子本属于历史风貌建筑,粤唯鲜公司及张连志在未经有关职能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在建筑物外墙贴加瓷片,改

  天津网讯 城市快报记者高立红  此前预计在8月8日网络司法拍卖的天津瓷房子情况有变。昨日,东丽区法院做出裁定,撤销对该建筑物的司法拍卖。原来瓷房子本属于历史风貌建筑,粤唯鲜公司及张连志在未经有关职能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在建筑物外墙贴加瓷片,改变了历史风貌建筑的外部造型,涉嫌违反了相关地方行政管理规定。

  “屋主”陷亿元贷款纠纷

  东丽区法院在官方微博发布称,鑫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粤唯鲜公司、张连志强制执行一案,东丽区法院于2013年9月3日立案受理。在强制执行阶段,东丽区法院曾多次传唤,被执行人拒不到庭。该院遂对张连志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在采取强制措施期间,张连志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主要内容为:双方再次确认借款本金为1亿元;粤唯鲜公司、张连志在执行和解协议签订之日向申请执行人给付本金人民币500万元,自2016年9月至2017年3月每月月底给付本金人民币50万元,剩余欠款本金利息于2017年4月30日前一次付清。同时,双方还约定了被执行人到期不能履行时,法院可以根据中量房评字(2016)A-0057号评估报告为依据,以评估价格140490000元为起拍价,拍卖赤峰道64号房产。拍卖之前,被执行人协助将该房产中所有瓷片等装修材料、办公用品、家具、古董、陈列品等物品进行清场。

  拍卖之前再起风波

  张连志部分履行了给付义务,共计1000万元,截至2017年4月30日协议约定的较后给付期限,被执行人未能将剩余本金及利息一次性付清,也未按约定清除建筑物外观瓷片及内部各类物品,申请执行人多次书面申请我院拍卖赤峰道64号房产,故该院于2017年7月7日发布公告,在淘宝网上对赤峰道64号房产进行司法拍卖。

  公告拍卖期间,该院接到相关反映,反映的主要内容为该建筑系历史风貌建筑,粤唯鲜公司及张连志在未经有关职能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在建筑物外墙贴加瓷片,改变了历史风貌建筑的外部造型,涉嫌违反了相关地方行政管理规定。鉴于上述情况是否属实需要核实并需等待相关主管行政部门的处理意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东丽区法院撤回对该建筑物的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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