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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中院率先发悬赏令 成功扣划老赖百万存款

[db:摘要]

    天津网讯  城市快报记者 高立红  前不久,天津二中院率先使用悬赏令引起广泛关注,市民对悬赏令的效果表示关注,昨天下午,该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市民关切。据介绍,截至目前,二中院共发出10道悬赏令并初见成效。法院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成功扣划了一名“老赖”100万元存款,而悬赏金也将于近日发到举报人手中。

  在申请执行人天津某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二中院发出(2016)第003号悬赏令。悬赏令发出后,法院接到被执行人的财产举报线索,举报人提供了被执行人的相关银行账户。经查证,该账户存有被执行人到期债权,并且该到期债权已被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可以对其采取执行措施。核实上述情况后,承办法官即刻赶往河北省迁西县,成功扣划被执行人100万元存款,将款项发还给申请执行人,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据介绍,二中院率先使用悬赏令后,一些被执行人感受到威慑力,主动履行了给付义务,另外,还有一些举报人提供了被执行人在“查控系统”以外开设的银行账户等线索。

  为保证悬赏令的成效,二中院制作了《悬赏令适用办法(试行)》,对悬赏令的启动程序、适用条件、发布渠道、奖励标准、奖励费用承担、支付时间、税费缴纳、保密要求等一系列内容进行了具体规定。根据该办法,较高可按照案件执行到位标的额的5%划付给举报人作为奖金;单个案件奖金额较高不超过50万元。

  为切实保护举报人,二中院在执行一庭设置了常设机构,安排工作人员负责电话接待、登记线索及举报人身份信息,并在各个环节严格落实保密规定,工作人员不得披露举报人信息,只将登记财产线索情况转给承办法官,由承办法官进行核实。一旦案件执行达到了申请执行人悬赏要求,悬赏金将从被执行案款中优先支付,经核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无误后,仍由专人负责兑付,通知举报人提交完税票据,经内部审批后,支付悬赏金。完成兑付后,将相应票据提交申请执行人确认并归入卷宗,做到全程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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