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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捆绑电梯卡 业主质疑是否合理

[db:摘要]

    天津网网上帮办 梁婷 即时播报 电梯是小区高层居民出入的必备公共设施,而天津部分小区因为物业费收缴率较低,物业公司只好通过电梯卡捆绑物业费的方式,来提高物业费收缴率。西青区大明道盛和嘉园就是其中之一。

  盛和嘉园业主李先生向网上帮办反映,“我们之前预交了一年的物业费,到9月1日就入住满一年了,物业通知我们带着电梯卡去交物业费,如果不交物业费电梯卡就用不了了。可是之前物业也没有入户调查,就直接贴了个通知出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七十六条规定,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那么盛和嘉园小区天津华夏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的做法是否妥当呢?

  记者联系了西青区物业办,工作人员表示,该小区的电梯是开发商在业主入住前就安装好的,电梯梯控卡交房时就有了,物业的这种行为应与开发商有关。“由于目前尚无具体规定,所以无法界定物业的这种做法是否违规,但是严格意义上讲是不太合理的。”工作人员说。

  据介绍,盛和嘉园小区的物业费收费情况并不好,“业主缴纳物业费是义务,物业公司提供服务也是义务,所以双方在这件事上都有做的不到位的地方。”工作人员说,“而且像电梯梯泵、二次用水这些设备,都需要业主缴纳的物业费进行维护。”

  物业费捆绑电梯卡这一情况并不只有业主李先生一人反映,此前也有不少业主向物业办进行了反映。“我们的区级领导、科室领导都约谈过盛和嘉园物业的负责人,科室领导也将这一问题向市级领导进行反映,市级领导非常重视,下周会到小区进行查看。”工作人员说,“我们会先要求物业进行整改,如果未整改,我们会向市级反映,责成物业整改。再不整改的话,我们会对该物业公司进行行业内曝光。”

  较后工作人员建议,该问题还需业主与开发商、物业协商。《天津市社区物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中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履行社区物业管理工作职责:组织召集街镇物业管理联席会议。这种上下沟通的联席会议是相当必要的,还需进一步落实。

  欢迎市民点击网上帮办后台留言,网址:http://bb.tianjinwe.com/,网上帮办咨询投诉热线(28201031/28201095/28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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