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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非公经济撑起法治蓝天

四个月来,荆门市检察机关严厉打击对非公企业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批准逮捕4件5人,提起公诉15件21人 日前,荆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雷爱民向记者介绍。 精准对接:找准服务非公切口 为摸清底数,全市检察

  “四个月来,荆门市检察机关严厉打击对非公企业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批准逮捕4件5人,提起公诉15件21人……”

  日前,荆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雷爱民向记者介绍。

  精准对接:找准服务非公“切口”

  为摸清底数,全市检察机关广泛开展走访非公企业活动。由市检察院安排,各基层院分别开展了区域内非公企业调查,摸清了非公经济及非公企业底数,共走访非公有制企业267家(次),发放宣传资料、联系卡1628份,详细了解了荆门市非公经济及非公企业的相关情况。

  截至2015年底,全市民营市场主体162232户,其中私营企业19918户,外商投资企业178户。民营经济占全市GDP比重达到59.3%。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142家,其中亿元以上规模企业520家。

  荆门市检察院迅速成立了“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由检察长雷爱民担任组长;制定下发了《“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责任分工》文件;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将贯彻落实“鄂检十条”和开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作为一把手工作来抓,真正将工作扛在肩上,拿在手上。

  荆门市检察院制定印发了《服务保障<荆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实施的十二条措施》(简称“荆检十二条”);京山县检察院制定了服务非公企业的“八项承诺”,开辟涉及非公企业“绿色通道”;沙洋县检察院到涉案非公企业开展案件回访,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钟祥市检察院检察长带队走访了部分非公企业;东宝区检察院出台了《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意见》,全院63名检察人员每人负责联系一家非公企业;掇刀区检察院强化五项措施贯彻落实“鄂检十条”“荆检十二条”。

  发挥职能:严查侵犯非公犯罪

  审查批捕——全市检察机关受理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刑事犯罪案件9件11人,批准逮捕4件5人,不批捕5件6人。批捕的4件5人中,盗窃企业物资1件1人;破坏企业生产经营1件1人;故意毁坏企业财物1件1人;利用合同诈骗企业款物1件2人。不批准逮捕的5件6人中职务侵占2件2人,盗窃1件1人,销售伪劣产品1件2人,诈骗和职务侵占1件1人,均是因证据不足未批捕。

  提起公诉——全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刑事犯罪案件15件21人。其中,到企业寻衅滋事3件7人;企业内部人员工职务侵占1件1人,挪用资金3件3人;盗窃企业财物4件5人,诈骗企业财物1件1人,其他3件4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起诉3人,其中2人是非法占用农地案,1人是私刻公司印章案。

  案件查办——全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涉及非公企业的职务犯罪案件25件30人,其中受贿案20件20人,均是国家工作人员索取非公企业贿赂,其中金融贷款领域2件2人,财政补贴领域1件1人,市场准入领域10件10人,市场监管领域1件1人,项目审批领域2件2人,土地征用领域3件3人,其他领域1件1人;渎职犯罪5件10人。

  法律监督——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开展法律监督。侦查监督部门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民事检察部门受理不服法院判决裁定14件,提请抗诉1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受理不服法院行政裁定1件,正在办理之中。行政检察部门办理对行政执法活动违法监督案件2件2人,提出检察建议2件。

  此外,在犯罪预防方面,全市检察机关对非公企业提出检察建议8件,开展法制宣传89次,涉及非公企业的行贿档案查询3423次,走访非公企业138户,召开座谈会42次。

  齐头并进:收获社会广泛肯定

  以重罪严惩侵犯非公犯罪。犯罪嫌疑人吴某某为钟祥市某化工厂职工,为泄私愤,于今年4月某晚翻墙进入厂区,将硫酸储存罐阀门打开,造成61.8吨硫酸流出,致使该厂部分机电设备遭到严重腐蚀,污染周边农田57.5亩,造成经济损失2.1万元。日前,钟祥市公安机关以其涉嫌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报捕,该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吴某某的行为系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遂决定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吴其批准逮捕。

  宽严相济彰显法治情怀。余某系湖北某建筑装饰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非法获取工程项目,2009年至2015年,先后14次送给十堰市某局原局长人民币67万元,涉嫌单位行贿犯罪。检察机关调查期间,余某积极配合,认罪态度好,其公司正参与陕西宝鸡一个项目的招投标、该公司工人在竹山县市政工程中因政府未及时支付工程款而集体上访,荆门市检察院依法对余某取保候审。较终,该公司成功中标,确保了企业正常运转。同时,该公司出面对上访工人进行安抚,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着力保护小微企业利益。2015至2016年,犯罪嫌疑人侯某某、陈某以先付少量货款的方式,骗取湖北美森木业有限公司、荆门市富美木业有限公司等5家小微非公企业的模板,致受害企业受损失多则170余万元,少则10余万元。日前,钟祥市检察院依法对涉嫌合同诈骗罪的侯某某、陈某批准逮捕,有力保护了5家小微非公企业的合法权益。

  荆门市检察机关多项措施齐头并进,有力的震慑了犯罪,有效的保护了非公企业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4月,市委书记别必雄充分肯定了市检察院服务非公工作,他指出:“市检察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创新作为提出的服务保障市”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十二条措施很好。”随后,市委办公室整理印发了《工作通报》,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学习。

  雷爱民表示,全市检察机关要在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部署的同时,结合荆门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的实际情况,在工作内容、方式方法上勤于思考,不断创新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突出荆门特色;要以这次贯穿全年的专项工作为抓手,通过重点工作抓落实,特色工作抓亮点,促进执法办案诉讼监督类工作全面开展。(通讯员 王宇 欧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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