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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真诚便民多一些 奇葩证明少一些

评论:真诚便民多一些 奇葩证明少一些

  天津网讯  每日新报评论员 陈庆璞  在去年5月6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引用了三个事例,借以批评某些基层职能部门人为设置障碍,使群众遭遇办事难的工作作风,“证明我妈是我妈”即是三个事例之一。近年来,不时有“奇葩证明”进入公众视野,某些基层工作人员对待办事群众敷衍塞责、故意刁难乃至蛮横的镜头,也一直饱受诟病。

  近日,公安部等12部门就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提到凡是公民有效身份证件可以证明的20类基础事项,比如公民姓名、曾用名、住址变动等,将不再需要派出所开具证明了,并根据公安部门职责明确了哪些事项仍要开具证明,哪些事项可以部门间共享信息,协助证明等。

  应该说,如今在各方面监管、监督力量不断增强的情况下,“奇葩证明”类问题有所改观。但公安部出台新规并征求意见,才真正使居民证明类问题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了这部总纲性指导意见,居民今后办事、办证明,也能吃下一颗定心丸了。

  当今,居民教育、医疗、出行、就业、落户等方方面面,需要办理的事务越来越多,但不可否认的是,很多事项并不需要证明,或者凭居民现有信息、材料就足以证明,但在很多职能部门或窗口单位那里,一道道证明让群众说破了嘴、跑断了腿;更有甚者,连基层公安部门都认为需要协助开具的证明太过荒诞,因此发文批评,传为笑谈!表面上只是让居民头疼不已的奇葩证明,在协作部门那里也纯属多余。如此看来,及时改进和规范出具证明工作,正当其时。

  经公安部门之手的证明并不是全部,但基层公安派出所作为辖区居民的负责单位,承担着类似较“父母官”的角色,很多涉及居民的事务和服务都需要这“一根针”来落实。因此,在公安领域,率先出台一部证明工作的部门规章,可以说极具表率作用。哪些事项不需证明,哪些事项仍需证明,哪些需要协助证明,哪些无需群众跑腿就可以证明,条条款款说得明白,群众心里才亮堂。

  还有,在互联网如此发达的当下,部门间实现数据共享,加强协作,来完成各类事项的证明,从技术上也有了基础。正所谓,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改进工作作风无止境,真诚为民多一些,奇葩证明就能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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