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王女士为天津户籍,2013年之前在天津工作,人事档案由公司负责存放于人才。2013年从原单位辞职转到北京工作,档案也随即调出,但北京的单位因为材料不足表示不能接收。王小姐说:“以前对这个问题不够重视,导致现在3年过去了,档案还在自己手里,我现在想把档案存回天津,不知道行不行?什么地方能接收?”
了解情况后,记者联系到天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表示:王小姐目前的情况是可以将档案存到天津的。两种途径,一是通过户籍所在地的区人力社保局将档案转到所在街道,二是存放于天津的人才市场托管,每年缴纳一定的费用。